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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来源:市政府各部门集约化发布时间:2022-09-01 09:24:59访问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赣州市国资委)网站、公众号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促进我委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树立国资外部形象,充分发挥网站、公众号在促进我委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适用范围为赣州市国资委网站、公众号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

赣州市国资委网站、公众号应传达贯彻好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权威报道赣州市国资委重大决策,各项工作的重大进展宣传好国资系统的荣誉成绩、干部职工的先进事迹把握舆论导向,提高国资声誉,展示国资形象。

第二章 职责管理

宣传教育科负责网站、公众号的总体规划、视觉设计、内容更新和日常管理。

委托第三方技术商负责网站服务器设备的维护和网站安全的把控,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网站的内容:网站各栏目的内容以及相应的信息提供实行部门负责制

第三章信息审批管理

赣州市国资委网站、公众号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负责网站账号、密码管理及信息发布。职工离职时,应将真实可用的口令、密码等管理信息移交接续工作的人员,并及时修改口令、密码。

网站发布内容因遵循三审三校原则,信息内容发布需求部室或子公司应填写赣州市国资委信息报送及公开审批表(见附件)发布内容经办人、信息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审批后发布。

信息内容管理

网站、公众号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新闻内容应遵循党的新闻原则赣州市国资委关规定执行。

十一室应对网站归属栏目发布内容负责,高度重视发布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宣传教育科加强对发布审批流程流程的管理,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网站、公众号不出现政治性错误和低级疏漏、过失。杜绝发布内容中出现蹭热点、搞噱头等炒作营销等内容如因发布内容不当导致舆情事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十二网站内容发布应提高版权意识,对发布内容使用的网络素材做到严格把关来源,做好版权检索,严格遵循商业版权使用规范,防范发布内容的侵权行为发生,如因发布内容审核不严导致的侵权行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六章 风险管理

第十赣州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公众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不得上网散布、下载、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有黑客行为;不得盗用集团名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

第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指定专人保管,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第十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加强保密工作。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内容不得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涉密内容信息。

第十网站设置的企业邮箱不得传输任何带有密级的文件和有保密内容的资料,因邮箱账号和密码泄露所造成的损失由邮箱管理人员负全部责任。

其他

第十本办法由赣州市国资委宣传教育科负责解释修订并组织实施。

第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赣州市国资委信息报送及公开审批表

附件

赣州市国资委信息报送及公开审批表

年第()号

信息名称

经办人员意见

£涉密

密级:

R不涉密

是否信息公开

是否报送学习强国

             

            签名

                          

信息审核科室(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名

                          

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签名                          

                      

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报送方式

□电子文件 □纸质文件

报送人

说明:1、单位领导审查意见必须注明该信息是否可以报送及公开;2、公开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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