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属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业务支出预算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出资监管企业作风建设,适应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工作,根据《赣州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16〕11号)等文件精神,对赣州市属出资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预算备案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第一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结合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合理预计安排企业负责人年度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水平,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第二条 市国资委根据本办法对企业(集团)本级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实行备案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企业内部要逐级制定制度办法,对各级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预算管理。企业内部制度要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及执行等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将预算管理层层落到实处。
第三条 企业应按人员、分项目逐级编制企业负责人年度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在完成企业内部审核程序后,按时向市国资委提交企业(集团)本级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备案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上年度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定期公开、接受监督情况,企业负责人所任职务及任职时间,本年度预算情况,公务用车情况,企业负责人人均预算水平与上年度实际发生费用对比情况,企业营业收入、利润与费用支出预算匹配情况的说明等。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要紧扣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与效益和发展目标相匹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原则上与企业经济效益正向联动,原则上人均预算总额增长比例不高于经济效益增长比例。其中利润目标值为亏损的或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人均预算总额不超过上年实际发生数。
(一)关于通信费预算。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通信费用,采用限额管理、据实报销的方式,限额为:正职336元/月、副职204元/月。
(二)关于业务招待费预算。企业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外事和其他公务招待活动。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外事招待活动的宴请标准,人均每次不超过400元。其他公务招待活动参照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原则上人均业务招待费增幅不得高于上年实际人均数和前三年平均人均数的孰高值的10%。因特殊原因超过10%的,应详细说明原因,且最多不得高于30%。企业各副职负责人分管领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该负责人名下。
(三)关于差旅费预算。原则上人均差旅费增幅不得高于上年实际人均数和前三年平均人均数的孰高值的10%。因特殊原因超过10%的,应详细说明原因,且最多不得高于30%。
(四)关于出国(境)费用预算。原则上人均出国(境)费用预算额不超过上年实际发生数和前三年平均数的孰高值。企业经内部决策程序确定了年度出国计划,且已作预算安排的,可以作为本年预算报。预算报告备案后,确因工作需要或上级组织安排有变化的,应在下一年的报告中详细说明。
(五)关于公务用车费用预算(不含企业负责人领取的交通补贴和司机费用)。原则上人均公务用车费用增幅不得超过上年实际人均数和前三年平均数的孰高值的10%,因特殊原因超过10%的,应详细说明原因,且最多不得高于30%。
(六)关于培训费预算。人均培训费预算额不超过上年实际人均数和前三年平均数的孰高值。企业经内部决策程序确定了年度培训计划,且已作预算安排的,可以作为本年预算上报。预算报告备案后,确因工作需要或上级组织安排有变化的,应在下一年的报告中说明参加培训的方向、性质以及费用等情况,预算报告备案同时,应将培训计划向市国资委报备。
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培训应主要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进行,一般性内容的培训不予备案。
第五条 在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编制时的基本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应在履行内部相应的审核程序后,及时将预算调整报告重新提交市国资委备案,经市国资委同意,企业方可执行。
第六条 企业应当制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各个项目的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安排。各企业要强化监测和分析,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反馈本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对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超预算情况,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七条 企业各级负责人应当将本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等,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有关管理制度、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要按照规定以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厂务公开等形式定期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第八条 市国资委组织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及预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情况严重超出预算且没有合理理由,预算编制粗糙、随意的企业,将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酌情扣减分值。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考核评价科负责解释。
附件1: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表
年
单位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姓名 |
所任职务 |
任职时间 |
业务支出 |
履职待遇支出 |
合计 |
||||
通信费 |
业务招待费 |
差旅费 |
出国(境) 费用 |
公务用车费用 |
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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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人均 |
注:公务用车费用不含企业负责人领取的交通补贴和司机费用,
并请在本表下注明企业负责人领取的交通补贴标准。
附件2: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备案表
年
单位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姓名 |
所任职务 |
任职时间 |
业务支出 |
履职待遇支出 |
合计 |
||||
通信费 |
业务招待费 |
差旅费 |
出国(境) 费用 |
公务用车费用 |
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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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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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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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较上年增幅 |
注:公务用车费用不含企业负责人领取的交通补贴和司机费用
企业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附件3:
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统计表
年
序号 |
姓名 |
公务用车 |
|||
品牌、型号 及排气量 |
购入年月 |
购入价格 (万元) |
年度费用(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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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1、年度费用中含司机费用(包括工资)
2、车改后,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选择配车的可不填此表